关于我省政府采购合同上网公告的通知
各采购人,采购代理机构:
根据财政部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【2015】135号文)的有关规定,自2015年3月1日以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,未按要求公告的,必须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补充公告。2015年10月31日之后不再做补充公告,届时未按要求公告的,将视为违规行为处理。
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
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