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线支付标书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表时间:2015-08-04 17:13 各招标人、投标人、代理机构: 根据《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通知》(甘公管办发〔2013〕6号)要求,凡进入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项目,都必须统一实行网上发售标书。在线支付标书费时,由于通过支付宝和招商银行特约商户付款,实际到账时间和订单状态更新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,对于“标书发售截止时间”以后到账的投标人信息,虽然投标人付款成功,但银行或者支付宝的收款信息不能及时反馈,售标订单的状态仍然显示为红色的“未付款”状态,无法在投标人汇总表中显示。为更好地服务各投标人,防止投标时间延误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.“标书发售截止时间”以“到账时间”为设定标准,例如“标书发售截止时间”为2015-6-1 18:00:00,那么2015-6-1 18:00:00以后到账的标书费均视为无效,即投标报名无效,标书费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。请各招标人、代理机构持续关注售标信息。 2.投标人在完成标书费用支付后,请勿马上关闭支付窗口,应点击“返回商户”,待看到订单状态已更新的信息后,再退出支付界面,以确保订单状态能及时更新。如费用支付后,出现不能下载标书的现象时,请及时拨打我局技术支持咨询电话。 咨询电话:0931-2909177、2909277、2909377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|